【研究所】1121學分抵免請於112/9/11(一)下午5時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系辦公室

p新生應於入學(復學)當學期提出申請,且以一次為限,事後不得補辦。
p即日起至112/9/11()下午5申請書、成績單正本或修課學分證明正本及原授課課程大綱(若是本系隨班附讀
學分證明則不須附大綱)送至系辦公室。
ü系辦公室約1週時間將資料送各授課教師初審,若獲通過,將於112/9/18前送註冊組複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