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6】2022年民事法研討會

2022-05-062022年民事法研討會

撰文者:葉家妤

 

由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與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共同主辦的民事法學術研討會於202256號在中興大學隆重登場,針對近年「疫情肆虐下之生活探討勞動法的定位」以及「債權物權化」之適用問題,展開實務界與學界的深入對話,進行一場理論與實務的思辨饗宴。

開場由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高金枝院長、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院長兼系主任李惠宗教授為大家致詞揭開序幕後,便將主場交由第一棒──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洪瑩容助理教授,針對Covid-19疫情對勞動契約影響之研究,進行豐富詳細的論述。洪瑩容助理教授探討我國因應疫情而生之各項隔離、健康控管政策下,勞工與企業之間之勞動法上權利與義務關係如何改變,包括勞工確診或進行居家上班期間之勞務給付義務、雇主之工資給付義務、雇主之保護照顧義務等,其中論及若因政府政策必須停業所致之雇主受領勞務給付遲延、勞工勞務給付不能之情況,從德國比較法上討論德國實務上運行已久之「企業危險理論」,在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侯岳宏教授與臺灣高等法院臺中高分院林慧貞審判長與談時,引起現場諸位實務界法官、律師與教授們熱烈交流,積極探析該理論之內涵、可應用於我國個案之可能性,整場思辨交談之聲絡繹不絕,討論意猶未盡。

第二場由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張譯文助理教授帶來「債權物權化」案例,亦精彩萬分。張教授深入論析不動產用益物權對第三人效力之問題,並從我國歷來法院實務歸納出兩套主要之解決路徑,一為保有債之相對性自民法第148條誠信原則為限制之「權利濫用禁止原則」;一為突破債權相對性之「物權化公式」,並指出最高法院在不同個案之中,採取「寬嚴不一」的要件,經常造成下級審法院在法律適用上的困難。與談時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楊國精審判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陳忠五教授與顏佑紘副教授亦各自針對學界理論與實務運作不同視角提出迥異之見解,實務工作者與學者們藉由論述交鋒,激盪熱烈的火花,在層層遞進、抽絲剝繭之推論中歸本溯源探討債權相對性原則之不可突破性何在,激辯聲浪此起彼落湧起,最後礙於時間之客觀不能,將大家方興未艾的熱絡討論劃下句點。

最後於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高金枝院長與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院長兼系主任李惠宗教授之閉幕致詞下,結束這場精采絕倫、雄辯滔滔之研討會,期盼下次能有更多實務與學界先進共襄盛舉此類研討會,一起在司法改革之路上努力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