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112學年第2學期碩士班、碩專班選課相關規定
◎112學年第2學期課程(碩專班、碩士班互選課):
1、 填寫申請學期、個人資料及選課資料。
2、 請「親持」申請單經由授課老師及指導教授(若無則免)同意並簽名。
3、 學生簽章並填寫聯絡電話後送至系辦。
※碩專班同學如不計入畢業學分,亦須填寫本申請表(請勿於線上選課)
◎碩士班、碩專班選修學士班課程認抵畢業學分:
1. 依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研究生因課業需要,除本系(所、學位學程)基本應修學分外,得經授課教師同意後,選修大學部相關課程,該課程如需計入畢業學分,須經指導教授及系、所、學位學程相關會議通過,但以6學分為限。」
2. 填寫申請學期、個人資料及選課資料。
3. 請「親持」申請單經由授課老師及指導教授(若無則免)同意並簽名。
4. 學生簽章並填寫聯絡電話後送至系辦。
Ø 112-2碩專班、碩士班學生互選課申請單(如附件),請於113年2月29日(四)中午12時前送至系辦逾期不予受理。
Ø 碩士班、碩專班選修學士班課程認抵畢業學分,請於113年2月19日(一)下午5時前繳交「碩專班、碩士班學生互選課申請單」及「申請認列畢業學分自述書」(格式不拘)至系辦逾期不予受理。